Sunday, October 9, 2011

2012財政預算案‧優惠延長2年‧混動車免稅至2013年

吉隆坡7日訊)2012年財政預算案建議,進口油電混合系統(Hybrid)汽車或電子車享有100%豁免入口稅及國產稅的優惠,將延長2年至2013年。


政府在2011年財政預算案中,為了把大馬打造成為本區域的油電混合系統汽車中心,宣佈從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31日期間,讓引進整裝進口(CBU)的油電混合系統新車與電子車,100%豁免進口稅及國產稅。

為了進一步提昇油電混合系統汽車在大馬使用率,政府建議將上述優惠延長2年。

須符合特定條規要享有上述免稅措施必須符合一定的條規,包括油電混合車必須符合聯合國的定義(在驅動汽車方面,車子至少擁有兩種不同的能源轉換器及能源儲存系統)、引擎容積低於2千CC的載客新車、引擎規格至少符合歐盟3型(Euro3)標準。

同時,車子須通過陸路交通局確認為油電混合系統,取得‘車輛類型認證’,同時和其他以汽油驅動的汽車相比,在城市駕駛的耗油量證實能節省不少過50%、在城市和高速公路行駛節省不少過25%,每公里的排碳量也不能超過2.3克。

至於電子車必須符合聯合國的定義,僅限整裝進口(CBU)、擁有低於100kw電力引擎的全新電子車。

2012年財政預算案】
(星洲日報)

http://www.sinchew-i.com/sciWWW/node/244712?tid=78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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