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December 17, 2011

裝太陽能設備存電可賣國能‧林冠英:檳州人2014年可申請但已失先機

檳城17日訊)我國終於落實電力收購制度(FIT),民眾和企業可通過安裝太陽能設備,把儲存的能量賣給國能賺取可觀收入。


檳城是國內擁有最長日光的地區,加上擁有1千83.66英畝的工廠屋頂安裝太陽能設備,可謂佔盡天時地利,但“人和”方面,卻輸了一截。

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說,他在今年11月杪才知道電力收購制度有“先到先得”制,而這制度讓他聯想到“朋黨”。

他馬上召見州內的工業代表,開緊急會議。雖然只是12小時的事項通知,但有30名工業代表出席。

不過,一切都太遲了。

因為有“先到先得”制,2011年/2012年的固打分配已被搶空,2013年的固打則僅剩半數額。雖然檳城人還可在2014年申請,但林冠英說,已失去先機。林冠英擔憂檳城人可能無法在“先到先得”制度下獲批准。他說,據大馬永續能源發展機構(S E D A)於12月7日的說法,至2014年上半年,目前僅剩665萬瓦特太陽能源的配額(2013年上半年為165萬瓦特,2013年下半年和2014年上半年各為250萬瓦特)。



州政府昨日(16日)邀請大馬永續能源發展機構代表前來檳城,向企業代表說明太陽能電力收購制度,由該機構首席企業長陳薇妮主講。



僅佔再生能量總量中50兆瓦特

今明年太陽能固打分配太少



在電力收購制度下,2011/2012年度的太陽能固打分配僅佔再生能量總量190兆瓦特中的50兆瓦特(26%),林冠英認為這些配額太少。



林冠英用目前僅剩665萬瓦特太陽能源的配額,計算出一項不合理的事。



“將這些數字換到家庭用戶的話,665萬瓦特配額僅可分給665間獨立別墅業主(每間平均產電1萬特瓦)。若是由半獨立別墅業主產電的話,假設每家平均產電5千瓦特,就將有1千330名業主獲得分配餘量。若典型住家用戶安裝3千瓦太陽光電板的話,就只有2千217戶獲得分配產量。”



他質問,難道從2013年開始,全馬才有2千217家住戶?



陳薇妮坦言,有90%申請者申請太陽能計劃,反應過於熱烈。若要增加配額,就需要資金。林冠英認為獨立發電廠該每年貢獻10億令吉。

陳薇妮:只要符合條件

尚有配額申請將獲批

陳薇妮解釋,篩選程序全由電腦執行,申請者需上網填寫冗長的表格,只要符合條件,加上尚有配額,有關申請者將獲批准。


出席者有160名檳州各企業代表、林冠英、檳州秘書拿督法力占和投資檳城機構總經理呂麗蓮。林冠英在致詞時發表上述談話,並向陳薇妮施壓,贏得熱烈掌聲。


“先到先得”制有紕漏

應以“所有合格者”制取代


林冠英說,檳城每年貢獻近乎2千萬令吉的能源基金,如果檳城的企業或個人用戶沒有機會從FIT中受惠,這是不公平的。

他認為,大馬永續能源發展機構該以“所有合格者”制取代“先到先得”制,確保所有被徵用1%電費的國民可從中獲利,成為“納米獨立發電廠”。

“FIT預計將明顯促進國內的經濟增長,也支持永續環境和促進政府提倡的平價電網。”

林冠英希望大馬永續能源發展機構能在各大城市設辦事處,極力推行電力收購計劃,避免忽略了一些州屬。

為吸引檳再生能源

工業或採土地價激勵政策

林冠英說,為了吸引檳州再生能源工業,州政府考慮在下月初宣佈某形式的土地價格激勵政策。

他說,FIT意味額外收入,再生能源估計在2020年至少為私人企業帶來700億令吉的收入,或至少17億6千萬令吉的政府稅收。

“在我國公用企業上,國能公司將享有長期降低發電成本的免費能源,我認為非政府組織應該善用FTI制度賣電給國能。”


8至9年內回本

林冠英說,如果目前就開始投資太陽光電系統,預計能在8至9年內回本,並在21年內獲得一定的回酬。

“日光越長,轉換的電力和收入就越多。

我獲知檳城和哥打峇魯擁有全馬最棒的日光!

檳城不只是擁有美食、古蹟和山水,還有最長的日光!”

他告訴陳薇妮,若以經濟作為考量,檳州是一個策略性地點,因為有有長的日光,希望可獲得一定數目的配額。

提供4再生能源固定

配額太陽光電發電迴響最大

我國落實電力收購制度(FIT),鼓勵太陽能、生物能、沼氣和水電技術產電。

大馬永續能源發展機構在2011年12月1日邀請全民,包括用戶、小型的獨立發電商申請。

4個再生能源每年都有固定配額,即是生物質(包括固體廢棄物)、沼氣(包括垃圾填埋)、小水電和太陽光電發電。當中非個人的太陽光電發電申請迴響最大。

從1991年開始,德國、西班牙、丹麥和超過40個國家已有首創政策和立法,也證明FTI是再生能源最快,最便宜和最廣泛發展的製度,FTI為再生能源的個人或企業帶來利益。

(星洲日報/大北馬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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